区水利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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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策

 瓯海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陈策,男,汉族,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曾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县(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工程科职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规划局规划工程科职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规划分局梧埏规划所所长;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镇副镇长;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党组书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文明办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等职。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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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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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 规划建设科(挂监督科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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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订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提出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拟订全区水利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行业有关定额、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及其除险加固。组织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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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瓯海区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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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水管总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水利工程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程运行和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政策、技术标准拟订及实施工作。

    (二)具体承担区本级水库和水闸控运计划审核审定,以及调度规程审核审批。

    (三)具体承担水库、山塘、提防、水闸、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四)具体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管理市场管理。

    (五)具体承担农村水利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六)具体承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

    (七)具体负责市区河道生态调水工作。

    (八)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瓯海区水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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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水文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水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水文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制定全区水文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区水文预报方案编制,承担雨量和重要水位的测报和区级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暴雨预警、旱情预警的发布。

    (四)组织指导全区地表、地下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的收集、处理和分析研究。

    (五)负责全区水文监测资料的审查、验收、汇编及原始资料的保存。

    (六)具体承担节约用水工作。

    (七)负责全区水文数据库建设管理。

    (八)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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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水利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保护管理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湖、水库、山塘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八)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出并监督落实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有关定额、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水利工作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同做好水工程应急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利工程以及温瑞塘河等河湖水域的管理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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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电话:

    0577-88524219

  • 联系电话:

    0577-88524219

  • 传  真:

    0577-88529496

  • 办公时间: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地  址:

    娄桥街道洲洋路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