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2014/2022-41809 | ||
组配分类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10:5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瓯海区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 机构简称 | 瓯海区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
机构地址 | 娄桥街道洲洋路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8楼 | 联系方式 | 0577-88529495 |
机构负责人 | 林光强 | ||
办公时间 |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区水管总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水利工程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程运行和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政策、技术标准拟订及实施工作。 (二)具体承担区本级水库和水闸控运计划审核审定,以及调度规程审核审批。 (三)具体承担水库、山塘、提防、水闸、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四)具体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管理市场管理。 (五)具体承担农村水利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六)具体承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 (七)具体负责市区河道生态调水工作。 (八)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