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辖区城市建设工作,负责辖区规划建设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城市管理等职能,做好社区、村居相关设施的有机更新;承担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的职责,负责建设档案管理;承担农业生产、农经、农田、水利、农机、林业、畜牧、粮食、三资管理、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等工作职责;负责生态文明建设;配合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饮用水项目建设、“五水共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