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1〕13 号)文件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本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结果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本部门
2021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2021 年保留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21 年失效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 月12 日
附件一:
2021年保留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1 | 温瓯退役军人〔2021〕34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2 | 温瓯退役军人〔2021〕45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 |
附件二:
2021年失效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1 | 温瓯退役军人〔2019〕6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2 | 温瓯退役军人〔2020〕23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