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1〕1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及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瓯民〔2019〕163号)予以保留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11件,已废止的文件3件,已失效的文件4件,需要修改的文件1件。清理结果已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1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瓯海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清理范围:2010.1.1-2021.7.30)
序号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1 | 温瓯民〔2014〕201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民政局行政许可裁量权细化标准(修订)》和《瓯海区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修订)》的通知 | 失效 |
2 | 温瓯民〔2015〕182号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修改 |
3 | 温瓯民〔2016〕120号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和《温州市瓯海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保留 |
4 | 温瓯民〔2016〕159号 | 关于建立“瓯海区救急难基金”的通知 | 保留 |
5 | 温瓯民〔2017〕76号 | 关于印发《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保留 |
6 | 温瓯民〔2018〕57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保留 |
7 | 温瓯民〔2018〕82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 废止 |
8 | 温瓯民〔2018〕182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保留 |
9 | 温瓯民〔2019〕11号 | 关于转发温州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废止 |
10 | 温瓯民〔2019〕53号 | 关于调整全区特困人员救助经费使用标准的通知 | 失效 |
11 | 温瓯民〔2019〕58号 | 关于调整2019年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 失效 |
12 | 温瓯民〔2019〕100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培训管理办法》《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 废止 |
13 | 温瓯民〔2019〕163号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保留 |
14 | 温瓯民〔2020〕36号 | 关于明确申请社会救助若干问题的意见 | 保留 |
15 | 温瓯民〔2020〕42号 | 关于调整2020年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 失效 |
16 | 温瓯民〔2020〕61号 | 关于调整全区特困人员救助经费使用标准的通知 | 保留 |
17 | 温瓯民〔2020〕85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保留 |
18 | 温瓯民〔2020〕125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保留 |
19 | 温瓯民〔2021〕60号 | 关于调整2021年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