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两年清理一次,我局上次在2019年9月),我局对2021年7月30日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清理出继续有效的文件11件,已废止的文件3件,已失效的文件4件,需要修改的文件1件。
四、文件实施日期及解读单位、解读人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瓯海区民政局负责解读,联系人:何慧,联系电话:0577-8850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