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对《2021年瓯海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简称为《工作要点》。
一、制定《工作要点》的依据
制定该要点主要依据是《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与管理规范》、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等文件。
二、《工作要点》的主要指标
1、根据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指导区属部门以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与一定下降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
2、推荐医院、高校等单位开展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认证工作。
3、2021年确保60%以上的区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
4、到2022年,区级机关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覆盖率达到100%,区级事业单位达到60%以上。50%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创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5、倡导区参加全省第二批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鼓励党政机关采用能源托管型方式、医疗机构采用效益分享方式、高等院校采用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改造。
6、在全区公共机构广泛宣传“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等活动,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制止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7、响应“全省一张网”建设,推动我区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系统与省中心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数据纵向上传。
8、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9、倡导推动绿色办公,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一次性杯具。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7-8851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