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瓯政发〔2019〕76号)予以保留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由区政府、区府办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51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保留的100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的49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70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3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清理结果前已废止的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除保留和列入修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0年12月31日前区政府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附件5 清理结果前已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