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2012/2020-31030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1 16:13: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市政公用科 | 机构简称 | 市政公用科 |
责任人 | 朱键亨 | 公开电话 | 0577—88598196 |
机构职能 | |||
负责拟订市政公用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市政公用专项规划工作;参与区属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区属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运行监管;负责起草城市亮化标准和亮化工作考核办法;负责指导、督查、考核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单独立项的城市亮化项目方案;监督指导全区市政公用行业工作;指导全区市政公用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牵头负责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