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市容环卫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市容环卫专项规划工作;参与区属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城镇市容环卫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