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法治政府、信用建设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级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法制监督、法制指导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法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