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部署,我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期间本部门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已经失效的文件4件。清理结果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11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瓯海区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清理范围:2011.1.1-2019.10.31)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
瓯海区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清理范围:2011.1.1-2019.10.31)
序号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清理结果 |
1 | 瓯水利 〔2011〕14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水利局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和《瓯海区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 失效 |
2 | 瓯水利 〔2012〕31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失效 |
3 | 瓯水利 〔2012〕104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通知 | 失效 |
4 | 瓯水利 〔2013〕121号 | 关于明确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及工作人员审批权限的通知 | 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