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伦,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团委书记、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镇团委书记(其间:2000.08-2003.06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镇副镇长、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其间:2003.08-2005.12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街道办事处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兼)等职务。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辖区内的“两个健康”创建、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人力社保、劳动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落实食品安全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承担农业生产、农经、农田、水利、农机、林业、畜牧、粮食、三资管理、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等工作职责;配合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饮用水项目建设、“五水共治”、“三分三改”等工作。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退役军人、民政、移民、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保等方面相关政策;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等相关工作;协助精神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对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的事项。
(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做好人大、政协工作。领导街道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支持、保证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立地开展工作。
(四)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指导村(居)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工作,促进村民委员会建设,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增强村民委员会的凝聚力。
(五)负责辖区内群众信访及各类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及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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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0577-56700633
0577-56700596
0577-86361123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2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