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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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春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曾任 浙江省金华监狱二大队一中队办事员;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科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副主任科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副主任科员;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副主任;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主任科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书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书记,现任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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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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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扶、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号、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优抚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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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残疾军人残情评定、换证和补证等调查申报工作;负责革命烈士追认的申报及抚恤金的发放工作;负责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退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优待抚恤和生活补助等工作;指导革命烈士纪念建筑建设和管理;负责部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军官、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工和退休志愿兵的接收工作;负责并协调指导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双拥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制订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性双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落实和安置计划拟订。负责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及随调(迁)家属的安置落户的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并做好信访稳控工作;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情况相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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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政务督查、机要、档案等日常运作工作;承担重要会务组织、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来信来访处理和社会舆情分析工作;综合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职称评聘、计划生育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并组织实施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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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三)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退伍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与管理服务工作。

(四)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的培育扶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的依法监管、执法监察和考核评估。

(六)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自主择业、就业和创业。

(七)组织协调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扎实抓好各项政策待遇落实。

(九)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

(十)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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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电话:

    0577-86052925

  • 联系电话:

    0577-86052780

  • 传  真:

    0577-86052722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地  址: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河乡路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