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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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勇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

主持区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4年7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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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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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制度建设、建议提案、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

  • 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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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订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选、农村指导员选派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思想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本系统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牵头承担系统对口支援和协作合作工作。牵头负责行业作风建设。牵头承担区本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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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市瓯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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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等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二)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的应急处置。

    (三)负责疫情和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及卫生监督信息。

    (四)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六)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培训、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承担派出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工作指导、稽查及培训。

    (八)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九)依法实施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十)完成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温州市瓯海区妇幼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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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与制订妇幼健康、0-3岁托育、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婴幼儿期、学龄前期、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各期保健。开展妇女的孕期营养指导、心理卫生咨询、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防治,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的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等妇女和儿童的保健服务与指导。

    (三)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妇女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母婴保健、早期发展、生殖健康和基本避孕等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推广。

    (四)协助检查、考评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保健服务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妇女儿童保健、生殖健康和基本避孕等各类技术服务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

    (六)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托幼机构的卫生评价、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并协助开展相关检查。开展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和在园儿童的健康管理。

    (七)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管理等工作。

    (八)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九)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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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拟订全区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区牵头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九)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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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电话:

    0577-86350272(区卫健局)

  • 联系电话:

    0577-88513476

  • 传  真:

    0577-88508723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地  址:

    瓯海大道900号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5号楼9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