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5/2023-68753
  • 主题分类:部门及镇街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郭溪街道
  • 成文日期:2023-09-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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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19 15:56 访问次数: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依据及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郭溪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5〕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及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纪〔2012〕32号)、瓯海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2019年10月12日)等文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二、适用对象

1、一般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村社主要干部

三、一问一答

1、因私出国(境)的内容是什么?

因私出国(境)主要包括,申请出国(境)探亲,出国(境)旅游,申请因私出国(境)参加学历教育、学习培训、就医等。

2、出国(境)证件如何管理?

登记备案人员的出国(境)证件统一由街道党建办保管。

3、因私出国(境)如何申请?

加强出国(境)审批管理,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可以在计划出国(境)时间前30天内填写《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赴台审批表》,按流程先后经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纪工委书记、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在出国时间前20日内申领相应出国证件。其中村社主要干部还需驻村联系领导审核签字。

4、如何开展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

党建办负责郭溪街道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保管的出入境证件登记造册,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违规办理、违规持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的,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应及时向街道纪工委反馈,并向街道党工委汇报。由街道纪工委按有关规定对违纪行为做出处理。

四、施行时间

文件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郭溪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 项烁逸

联系电话:0577-861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