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依据及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郭溪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5〕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及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纪〔2012〕32号)、瓯海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2019年10月12日)等文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二、适用对象
1、一般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村社主要干部
三、一问一答
1、因私出国(境)的内容是什么?
因私出国(境)主要包括,申请出国(境)探亲,出国(境)旅游,申请因私出国(境)参加学历教育、学习培训、就医等。
2、出国(境)证件如何管理?
登记备案人员的出国(境)证件统一由街道党建办保管。
3、因私出国(境)如何申请?
加强出国(境)审批管理,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可以在计划出国(境)时间前30天内填写《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赴台审批表》,按流程先后经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纪工委书记、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在出国时间前20日内申领相应出国证件。其中村社主要干部还需驻村联系领导审核签字。
4、如何开展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
党建办负责郭溪街道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保管的出入境证件登记造册,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违规办理、违规持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的,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应及时向街道纪工委反馈,并向街道党工委汇报。由街道纪工委按有关规定对违纪行为做出处理。
四、施行时间
文件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郭溪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 项烁逸
联系电话:0577-861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