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3-67233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3-07-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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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瓯海区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31 09:05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目的

2022年8月8日,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温州市区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了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流程。为规范瓯海区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需对未登记认定流程作出相应调整。

二、政策的适用对象

瓯海区征收改造范围内的未经登记建筑。

三、关键词解读

未经登记建筑,房屋征收过程中涉及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等权证的常规建筑。

四、一问一答

1、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意见范围应包括整个未经登记建筑,主要内容应包括权利人、坐落、面积、用途、土地性质、建设年份等,以及未经登记建筑视为合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违法建筑的性质情况。认定意见内容纳入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作为是否符合补偿政策依据之一。

2、哪些未经登记建筑属于合法建筑?

(一)在土地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及温州市相关管理制度施行前建成的未经登记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合法建筑:

①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已建成的;

②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已建成的且已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经登记的房屋,可视为合法建筑:

①已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手续,并已取得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屋;

②已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手续,且已经规划部门罚款处罚并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的房屋;

③因违法用地经国土资源部门作价回购的房屋;

④1990年3月31日前取得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批准文件的农村村民住宅房屋。

3、如何判定未经登记建筑的建筑年限?

未经登记建筑建造年限的认定,原则上以该建筑最接近该时点的基础地形图(或其航摄底片,以两者最接近的为准)及此后历年基础地形图(或航摄底片,以两者最接近的为准)作为认定工作基准图的依据。经查证核实与未经登记建筑具备关联性的用地审批、建房许可、处罚补办等历史资料能更精准反映建房时限的,可结合历史资料综合分析判定。

4、未经登记建筑的用途如何认定?

未经登记建筑的用途根据查证核实的历史资料所记载的用途情况确定,缺乏历史资料记载的根据建筑结构、面积、各时期基础地形图标注结合其他佐证材料及现状使用状况等综合分析确定。

上述历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查证在相关单位留存的土地登记或用地审批、建房许可、处罚补办等历史档案资料等。

5、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主要为:调查登记、认定公示和异议处置三个步骤,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意见》的第六点。

五、施行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规范瓯海区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瓯政发〔2020〕91号)文件同时废止。

解读机关: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贾宜超

联系电话:0577-5659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