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2004/2023-31450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2-06 15:5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民办教育(法制和政务服务)科
机构全称 民办教育(法制和政务服务)科 机构简称 民办教育(法制和政务服务)科
责任人 吴志华 公开电话 0577-88596998
机构职能

统筹协调和管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区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规划。制定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做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表彰奖励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等工作。指导区民办教育协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教育、普法工作和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清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教职工法制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结果反馈。指导推进全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牵头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做好无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