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2004/2023-31448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6 15:54: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科 | 机构简称 | 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科 |
责任人 | 胡建光 | 公开电话 | 0577-88596969 |
机构职能 | |||
承担全区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非学历职业培训,指导管理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使用、审查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招生工作和课程计划执行,规范办学行为。负责中小学的精神文明、德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和实施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等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年度事业发展和招生计划、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负责全区中职学生德育和职业规划教育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教育等级考核。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