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3-71375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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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6 17:20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一、房票政策的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瓯海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制定本细则。

二、房票安置是什么?

房票安置是指征收实施单位比照货币化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政策,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价值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购买安置房源用于房屋征收安置的行为。

三、房票安置政策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细则发布后实施的瓯海区范围内房屋征收项目,且在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并腾空的被征收人。具体详见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四、房票金额是怎么算的?

1.各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补偿及奖励补助量化后的价值;2.房票价值15%以内的房票奖励。

五、房票可以用来买什么房源?

房票可以购买政府自建安置房、商定商品房、定向定价商品房等三种房源。

六、房票的购房奖励?

一年内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或政府自建安置房的,分别给予15%、10%以内的房票奖励;两年内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或政府自建安置房的,分别给予10%、5%以内的房票奖励。

七、非住宅房屋如何房票安置?

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非住宅房屋货币化后,可以开具房票购买商定商品房,但不享受房票购房奖励,也可以根据《瓯海区征收非住宅用房(营业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实施意见》等值置换政府自建安置房。

八、房票的计息规则?

房票以出票之日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固定利率计息,计息至《商品房认购协议》(三方)或《安置房置换协议》签订之日止。

九、房票是否可以变更使用人?

房票在有效期内可允许实名变更一次,具体变更规则详见《实施细则》。

十、房票到期了怎么办?

房票自出票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24个月,到期后停止计息,房票使用人可以持票至实施单位结算并退票,但未使用部分房票不享受房票购房奖励。

若被征收人仍有购房需求,可经申请进行延期,每次延期一年,但房票不计息。延长有效期内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或政府自建安置房的,分别给予10%、5%以内的房票奖励。

十一、房票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2日起施行。

十二、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冯艳

联系电话:0577-5939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