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2022/2022-50077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8-02 09:37: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态环境科(水环境科)
机构全称 生态环境科(水环境科) 机构简称 生态环境科(水环境科)
责任人 诸冠华、周乐斌 公开电话 0577-88523713(生态)、0577-85771122(水)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地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化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区委区政府美丽瓯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区“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