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2-48901
  • 主题分类:部门及镇街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06-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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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慈善活动指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15 16:13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一、起草背景

瓯海慈善具有优良文化传统,经济基础较好、社会氛围较浓、公众参与较高。自2015年以来,全区慈善募捐达到8.86亿元,其中2021年慈善捐赠达1.49亿元,有6个企业、项目和个人获第五届、第六届浙江慈善奖,有5个项目和个人获省慈善系统奖项,有12个单位、个人、项目获温州市第三届慈善奖,荣获首批“浙江省慈善基地”、“浙江省示范性慈善基地”称号,入选省民政慈善助力乡村振兴试点。但对照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新要求,慈善事业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还未有效发挥,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尚需上下协同破解。为广泛动员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我局起草了《瓯海区慈善活动指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慈善激励表彰机制,推进慈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80号);

2.《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印发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委办发﹝2021﹞65号);

3.《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瓯海区慈善事业五大倍增行动助力瓯海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瓯委发〔2021〕27号)。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总体要求、认定标准、礼遇措施和实施管理四大点:

(一)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实施方案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二)认定标准,明确了本实施方案所称的慈善活动指数分为慈善服务指数和慈善捐赠指数,及评定星级标准。

(三)礼遇措施,明确了星级慈善指数企业、组织、个人可享受的礼遇措施,主要分为政治嘉许礼遇、社会生活礼遇、文化旅游礼遇、医疗服务礼遇四大方面,共11条内容。

(四)实施管理,主要明确了取消慈善活动指数星级资格的情形。

四、文件实施日期及解读单位、解读人

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由瓯海区民政局负责解读,联系人:洪以玲,联系电话:0577-8853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