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2-48900
  • 文件编号:温瓯民〔2022〕5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COHD10-2022-0003
  • 主题分类: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06-1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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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慈善活动指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5 16:08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相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慈善活动指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


瓯海区慈善活动指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瓯海区慈善事业五大倍增行动助力瓯海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瓯委发〔2021〕27号)精神,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广泛动员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推进慈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围绕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全面构建慈善活动公开透明,社会捐赠积极踊跃,慈善服务广泛开展,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到2025年,依托“云上村社”系统,打造“善行瓯海”场景,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慈善激励回馈机制,进一步强化投身慈善事业的获得感、荣誉感、尊荣感。

二、认定标准

本方案所称的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在瓯海区辖区内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慈善活动指数认定以“善行瓯海”平台记录的捐赠数额和慈善服务时间为依据。其中慈善服务时间是指个人实际提供慈善服务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2小时积1分,不包括往返交通时间;慈善捐赠数额以企业、组织和个人在“善行瓯海”平台上提交的捐赠发票记载的金额累计,企业、组织1000元积1分,个人200元积1分。

1.慈善服务指数。凡是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参加慈善服务记录时长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个人,可以分别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慈善服务指数根据服务时长由“善行瓯海”平台自动认定,生成星级证书和积分兑换卡。

2.慈善捐赠指数。企业、组织在2017年1月1日后,捐赠金额累计达到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可以分别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个人在2017年1月1日后,捐赠金额累计达到 1万元、2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可以分别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慈善捐赠指数根据捐赠金额由“善行瓯海”平台自动认定,生成星级证书和积分兑换卡。

企业、组织、个人获得“瓯海慈善奖”的可直接申请评定为三星级,获得“温州慈善奖”的可直接申请评定为四星级,获得“浙江慈善奖”、“中华慈善奖”的可直接申请评定为五星级。

三、礼遇措施

突出慈善活动公益性,对获得星级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礼遇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星级慈善指数企业、组织、个人可享受以下礼遇措施:

(一)政治嘉许礼遇措施:

1.在各级“慈善奖”评选推荐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2.举办有关重大节庆、庆典活动,邀请五星级慈善企业、组织、个人代表出席。(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3.星级慈善指数企业、组织、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4.在元旦、春节等节日,将获得五星级慈善指数的企业、组织、个人作为节庆慰问对象,采取上门慰问、座谈慰问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关爱慈善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二)社会生活礼遇措施:

5.星级慈善指数企业、组织、个人依据服务和捐赠指数可在区慈善总会爱心超市兑换相应的物资,在各镇街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可为本人或他人兑换相应的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6.三星级及以上企业、组织负责人和个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存在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情况的,或本人因突发情况导致生活困顿,符合低保家庭、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或残保条件的,可提供有效证明的,经本人申请和有关单位认定,可申请一次性帮扶金1至2万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7.一星级以上慈善指数个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记录、无过度融资、无负面评价及不良嗜好的,可向瓯海农商行申请“志愿贷”,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含)。(责任单位:团区委、瓯海农商行)

(三)文化旅游礼遇措施:

8.三星级及以上企业、组织负责人和四星级及以上个人可参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标准申领工会疗养。就职于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志愿者不享受此项礼遇。(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慈善总会)

9.三星级及以上企业、组织负责人和个人,其子女可申领参加由相关部门主办的瓯家学堂、夏令营、冬令营及寒暑假课程等公益活动,在同等报名条件下,可享受优先录取。(责任单位:区文明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0.星级慈善指数企业、组织负责人和个人可享受瓯海区国有A级旅游景区门票折扣优惠,同时三星级及以上的可享受温州铁路南站VIP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区慈善总会)

(四)医疗服务礼遇措施:

11. 三星级及以上企业、组织负责人和个人可享受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及瓯海区属医院的专家不限号预约就诊和优先安排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实施管理

(一)由区民政局向区发改局(区信用信息中心)提供星级企业、组织、个人名单,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星级企业、组织、个人的诚信守法情况,并将其作为礼遇对象执行相关礼遇措施的依据。

(二)星级企业、组织、个人存在下述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违法违纪行为,经调查核实,按有关程序取消星级资格。

1.在慈善务活动记录中弄虚作假的;

2.利用慈善公益名义从事营利或非法活动的;

3.在慈善服务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企业、组织、个人利用弄虚作假手段获得星级评定的,除撤销其星级称号,纳入“诚信黑名单”进行曝光,3年内不得参与慈善典型选树和星级评定,不再享受相关礼遇措施,并加倍扣除相应服务时长。

(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礼遇措施,做到更加细化、更具特色、更有针对性,确保出台的措施具体务实、便于操作。

(五)慈善指数礼遇措施将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实行长期礼遇措施和临时性礼遇措施相结合,具体执行时由礼遇措施发起方和执行方协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