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2-48108
  • 文件编号:温瓯教幼〔2022〕78号
  • 主题分类:教育规划管理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4-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 印发瓯海区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11:2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43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温教基〔2022〕34号》精神,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现制定《瓯海区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瓯海区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43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温教基〔2022〕34号》精神,推进我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建立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促进基础教育更好发展,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为本。关注儿童发展的连续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全面准备和适应,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与能力。

坚持双向衔接。强化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促进儿童顺利过渡。

坚持系统推进。整合多方教育资源,行政、教研、师训、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家园校共育,形成合力。

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治理力度,纠正和扭转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小学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和行为。

(三) 实施目标

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强化衔接意识,减缓衔接坡度,改变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超标学习、超前学习、衔接机制不健全等状况。转变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建立有效的幼小协同机制,形成我区幼小科学衔接的良好教育生态。

二、主要行动

(一) 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双向衔接行动

幼儿园和小学要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精神,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共同学习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幼儿园要将入学准备贯穿到幼儿园三年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规范实施保教活动。重点于大班第二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小学入学准备,适当调整生活、学习的时长,增设模拟小学情境的活动区域,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各方面的入学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合理安排一年级内容梯度,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的教育教学方式,鼓励儿童开展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小学低段学生的环境创设应积极向幼儿园靠拢,要利用班级、户外、廊道、楼梯等空间创设富有童趣、适合儿童游戏活动的环境,营造包容和支持的心理氛围,最大程度消除儿童的陌生感和不适应。

(二) 幼儿园小学研训联盟行动

区教育研究院将幼小衔接作为研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研训计划,由副院长负责,成立由学前教研员(师训员)和小学教研员(师训员)共同组成的研训专家指导组,指导各幼儿园、小学建立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研训制度,定期互访交流,针对“身心、生活、社会、学习”四方面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主题教研、课题研究等。将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两个学段相应课程纲要等内容纳入幼儿园教师、园长、小学教师、校长的培训,采用常规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教师实施幼小衔接的专业能力。

(三) 家园校携手共育行动

幼儿园和小学要把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园(校)积极合作,共同做好衔接工作。制定家园校共育方案,通过访谈、座谈、问卷、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问题,做好幼小衔接答疑解惑。联合高校打造幼小衔接家长工作坊,成立专家团队,围绕“身心、生活、社会、学习”四方面衔接内容,开展家园校线上线下联动学习。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实现家园校携手共育。

(四) 违规办学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和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有关线索,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三、推进安排

(一) 区域推进,片区示范。(2022年3月)总结梧田幼小衔接试点经验,研究制订《瓯海区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全区幼儿园、小学幼小衔接实践探索,并积极申报温州市幼小衔接实验区。根据区域特点,遴选5个区级幼小衔接实验联盟,每个实验联盟分别设试点园(校)若干个,包括以园(校)为单位的点对点联盟、以联盟为单位的片对片联盟、以特色为导向的项目联盟等。

(二) 研训联盟,实践探索。(2022年4月至2022年底)教研部门指导建立小学和幼儿园教研共同体,探索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各联盟园(校)科学安排联盟计划,参考《瓯海区幼小衔接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加强对园(校)本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的指导,组织幼儿园与小学教师共同参与幼小衔接专题培训,指导园(校)及时总结反思,创设幼小衔接成果评比、展示平台,形成典型经验及成果。

(三) 总结经验,完善机制。(2023年1月至12月)进一步完善全区幼小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进一步梳理、总结幼小衔接工作经验,形成幼小衔接理论与实践成果,宣传推广,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 统筹协调,成立领导小组。区教育局成立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瓯海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瓯海区教育研究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及教育教学指导。各试点园(校)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二) 完善考核,建立保障制度。试点园(校)要将项目实施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幼小衔接工作顺利推进。区教育局将幼小衔接工作列入对园(校)的考评,建立相应奖励机制。

(三)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园各校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宣讲团等多种方式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1. 温瓯教幼〔2022〕78号附件1:瓯海区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2. 温瓯教幼〔2022〕78号附件2: 瓯海区“幼小衔接”共同体幼儿园(小学)名单.doc

3. 温瓯教幼〔2022〕78号附件3:瓯海区幼小衔接年度任务工作清单.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