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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14:3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经研究,现将第一批社会救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该资金主要用于机构内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经费、临时救助备用金、社工站购买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建设等支出。

特困供养人员个人仍然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包含零用钱、门诊和服装费。机构发放资金包括伙食费、管理费共计1173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使用,可用于支付特困人员住院治疗的陪护费用。

请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2年瓯海区第一批社会救助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 :2022年上半年瓯海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发放明细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