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辖区学校:
《瞿溪街道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瞿溪街道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实施细则》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瓯海区人民政府瞿溪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0日
瞿溪街道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积极性,全面提升瞿溪街道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积极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街道设立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基金经费主要用于表彰优秀教师,不列入教师绩效工资。本办法实施对象为瞿溪街道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及其教师(具体见实施细则)。
二、成立瞿溪街道教育基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金使用的审核、发放等各项工作。
三、奖励项目设优秀教师奖、教育业绩奖和综合考评奖等。
(一)优秀教师奖包括人才引进、名优教师、美好良师、耕耘丰硕教师和优秀教师团队奖等(具体见实施细则);
(二)教育业绩奖包括教学质量、体艺类成果、教学变革成果等(具体见实施细则);
(三)综合考评奖包括优秀班级团队奖等(具体见实施细则)。
四、以学年度为单位开展奖项审核评定工作,同一项目如有多项获奖,只取最高奖项予以奖励。
五、每年的奖励奖项,视年度上级重点任务和突出贡献而定。具体由街道教育基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瞿溪街道办事处。
七、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
瞿溪街道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实施细则
一、优秀教师奖(适用于公办单位)
(一)人才引进(包含调入)奖
当年引进或调入本街道教育系统的市第一层次人才予以奖励2万元、市第二层次人才予以奖励1万元。
(二)名优教师奖
被评定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名师、省教坛新秀教师称号的;被评定为市级“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区级名师教师称号的;被评定为区级“三坛”、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称号的。(予以特殊奖励,奖励金额由街道一事一议认定)。
(三)美好良师
根据瞿溪街道学校(幼儿园)推荐,街道每年评选20名美好良师,分别奖励500元。
(四)耕耘丰硕教师
根据在瞿溪街道学校(幼儿园)任教的年限(可累计),满30周年及以上的老师,评为耕耘丰硕教师,分别奖励2000元(已获得过此项奖励的教师不再享受)。
(五)优秀教师团队奖
学生考入温州中学,每考入1人,奖励毕业班任课教师团队2000元。
二、教育业绩奖(适用于公办单位)
(一)教学质量奖
义务教育阶段设立班级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奖。各年级评价以九年级中考成绩为依据,其它年级以区学年期末学力检测评卷成绩为依据。
初中及小学四、五、六各年级学科总分平均分前4名予以奖励:
等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数量 | 1名 | 1名 | 2名 |
奖励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二)体艺特色发展成果奖
1.学生参与的各类竞赛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名次,给予指导师奖励。
(1)体育团体奖励(包括篮球、排球、乒乓球等)获团体总分名次,分别奖励: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市级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省级 | 3000 | 2000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600 | 400 |
国家 | 5000 | 3000 | 2000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600 |
说明 | 必须是政府部门、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比赛才有效。 |
(2)艺术、科技类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备 注 |
市级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必须是教育部门举办的比赛才有效。没有评选团体名次的,学生个人获奖参照文化科竞赛类标准予以奖励。 |
省级 | 3000元 | 2500元 | 2000元 | |
国家级 | 5000元 | 3000元 | 2500元 |
(三)教学变革成果奖
1.文化科竞赛类
级别 金额 | 市一等奖 | 市二等奖 | 市三等奖 | 备 注 |
各类竞赛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省级获奖按市级奖励的1.5倍计算。作品发表在教育部门承认的刊物上,按同级二等奖予以奖励。 |
2.“三小家”评选
学生被评为“三小家”,指导师奖励2000元/人;获得“三小家”提名奖的指导师奖励1000元/人。
三、综合考评奖(适用于公办单位)
在各个学校(幼儿园)设立优秀班级团队奖,每个年级各评一个班级,面向该班级的教师团队,分别奖励2000元。
四、其它说明:
(一)同一参评内容获各级奖励不再累计,获更高级别后补发奖金的差额部分。逐级评比的系列活动,必须在该次活动终结后评奖。
(二)若同一参评或参赛内容作者不止一人,奖励金额不变,由作者之间协商分配。
(三)最高获奖的证书原件经学校验证后,由学校统一上报瞿溪街道办事处。
(四)团体项目定义: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的名称为准。
(五)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以来符合以上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实施细则条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