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积极性,全面提升瞿溪街道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积极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总体框架
(一)瞿溪街道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瞿溪街道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一)街道设立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基金经费主要用于表彰优秀教师,不列入教师绩效工资。
(二)瞿溪街道教育基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金使用的审核、发放等各项工作。
(三)奖励项目分类如下:
1.优秀教师奖包括人才引进、名优教师、美好良师、耕耘丰硕教师和优秀教师团队奖等;
2.教育业绩奖包括教学质量、体艺类成果、教学变革成果等;
3.综合考评奖包括优秀班级团队奖等。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瞿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秋萍
联系方式:0577—8626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