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2-45642
  • 文件编号:温瓯政发〔2022〕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COHD00-2021-0010
  • 主题分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2-01-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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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7 10:10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外事办)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社会救助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民助〔2021〕72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瓯海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 倍。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超过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该标准自 2022年2月6日起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