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2017/2022-31121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2-01-13 14:07: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机构全称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机构简称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 郑建浜 公开电话 0577-59395301
机构职能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执行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