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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学年第二学期瓯海区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17:19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瓯海区利宝特殊学校: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18—2020年)》(温瓯政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经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审核,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送教上门服务经费146812.5元,实际支付使用经费为117755.93元,余额29056.57元转为2020学年第二学期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使用。现下达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共有5名学前教育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按15倍计算为22500元;12名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的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按15倍计算为45750元;7名高中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按4500元/年的五倍计算为39375元;上述三项经费合计107625元。经研究,安排上期余额29056.57元转为2020学年第二学期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使用,故在年初预算“特殊学校教育――特殊教育经费”科目中再安排经费78568.43元。

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仪器设备的配备、教材教具、学生活动、送教教师的办公用品、学生慰问等费用支出。要求你们严格资金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推进我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附件:温瓯教计〔2021〕149号 2020学年第二学期送教上门经费清单1.xls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