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2134/2022-42103 |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0 11:05: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瓯海分局 | 机构简称 | 区医疗保障分局 |
机构地址 | 瓯海区飞云路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5号楼3楼 | 联系方式 | 0577-88591986 |
办公时间 |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
机构职能 |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 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 和规划、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动态调整和 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实施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执行长期护理保 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 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方案,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 (五)组织、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 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 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全区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 险、 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 障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保与 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 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 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要。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 用绩效,创新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确保 实现医保基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在医疗、 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 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 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 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