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2022/2022-42059
组配分类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8-19 09:55: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瓯海大队
机构全称 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瓯海大队 机构简称 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瓯海大队
机构地址 瓯海区府2号楼8楼 联系方式 0577-88536022
机构负责人 李雄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

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本辖区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征收的财务管理及统计报表的编报会审工作;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和处理;负责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和12369投诉电话的受理,并对环境污染投诉件进行批办、督办或直接调处;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新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指导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负责对辐射单位的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环境安全监察;负责推行环境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工作评审;负责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和水流域环境保护相关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