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2022/2020-31101 | ||
组配分类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1 16:2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宣教中心 | 机构简称 | 宣教中心 |
机构地址 | 瓯海区府2号楼8楼 | 联系方式 | 0577-88505913 |
机构负责人 | 林爱月 | ||
办公时间 |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
机构职能 | |||
负责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环境科学知识;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的日常新闻报道,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环保工作,引导舆论监督活动;负责环保宣传教育资料的编辑、环境报刊的发行和环保宣教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承担《瓯海环境》的编辑发行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区环境宣传教育计划,协调指导全区环保系统开展环境宣教工作;负责制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系列创建规划,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网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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