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承担普及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选拔、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等工作。
(二)负责组队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工作。
(三)负责相关体育项目培训、科研、咨询等工作。
(四)完成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