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依据《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温州市公立医院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温政瓯〔2018〕106号)、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2012年修订版)。
二、出台的背景
2019年5月14日之前,瓯海区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定点机构,只有一家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区享受该项免费政策的育龄群众人数较少。下图为2018年瓯海区享受减免和未减免人数对比图。
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是瓯海区便民服务举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卫健局牵头具体实施,区财政局经费支持。2019年2月-3月通过征求村妇女主任、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的意见,3月11日召开区属各医疗卫健单位负责人、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及相关人员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已经具备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诊、方便管理的原则,将我区具备执业许可的区级医疗单位、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确定为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定点机构。3月11日,区卫健局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规范全区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提高我区户籍和流动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实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覆盖。
四、时间限定
自2019年5月15日起,长期有效。
五、具体内容
(一)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
1.夫妻双方任一方为瓯海区户籍的育龄人群:(1)本人为瓯海区户籍的,出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2)本人为非瓯海区户籍的,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其配偶(瓯海区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
2.我区外来人口中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育龄人群。
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 | ||
本人瓯海籍 | 配偶瓯海籍 | 瓯海区新居民 |
所需证件 | ||
身份证(户口本) |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 | 浙江省居住证 |
(二)关键词解释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通过手术、药物、器械、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提供避孕节育及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
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是指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输卵管(精)结扎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其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以上免费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医学检查也不收取费用。
(三)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定点单位
1.放(取)宫内节育器的定点单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区泽雅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人工流产(吸刮)、药物流产定点单位:区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区泽雅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人工流产(钳刮)、引产、结扎、皮下埋植(植入、取出)定点单位:区中西医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符合技术准入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后逐年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我区实际服务需要,区卫生健康局经过审核确定是否再增加定点单位。
(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结算标准
各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中的手术费为免费项目,检查、化验、药费等其他项目由对象自负,按物价规定收取。
(五)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1.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各定点单位向区卫生健康局结报。
2.服务经费实行统一结算,定点单位分别于每年7月5日前(结算1-6月份数据)和12月5日前(结算7-11月份数据,12月份数据归入下一年度结算)将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汇总表和各单位信息科导出的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个案名单统计表上报区卫生健康局,经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后,将专项补助资金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各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3.生育保险参保对象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相关费用没有纳入补助经费结报。
附:定点医疗单位地址
医 疗 单 位 | 地 址 |
瓯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瓯海大道900号行政管理中心14号楼 |
瓯海区人民医院 | 瓯海区景山街道盛新路82号 |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119号 |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 瓯海区温瑞大道1450号 |
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瞿溪街道兴学街109号 |
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丽岙街道丽侨路16号 |
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 瓯海区泽雅镇泽雅大道102号 |
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茶山街道花园路6号 |
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娄桥街道今汇路398号 |
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郭溪街道景德路229号 |
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 |
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温瑞大道471号 |
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仙岩街道府前西路78号 |
三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瓯海区三垟街道王桥家园A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