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职能,秉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的原则,以严谨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部门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迅速且全面地在政务服务网以及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各类政务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024年,我部门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43条,城乡规划领域政务信息375条,其他政府信息172条,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贡献力量。

(二)依申请公开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我部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一方面,注重及时总结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同时,严格规范书面答复格式,确保答复文书要素齐全、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此外,还大力加强与申请人的线上线下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解答申请人的疑问,了解其需求,进而不断提高答复质量。

2024年度,本机关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件、上年度结转12件;年度已办理9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2件。年度新收申请件数量相比上一年度呈现出上升趋势。信息公开答复被复议案件为7件,被诉讼案件为7件(一审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持续开展,我部门将办公室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科室,统筹协调相关事务。选拔责任心重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务服务网信息更新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答复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主动公开方面,严格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基本原则,各业务条线负责政务信息的初始制作与审核,并及时上报发布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统一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件的受理工作,按照既定流程迅速转发至相关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负责办理、审核,再上报领导审批,最终完成答复。通过规范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度本机关没有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要依托政务服务网。

(五)监督保障

及时转达区府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在全局范围开展相关条例和案例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审批环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5

0

0

0

0

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3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2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4

0

0

0

0

0

34

(七)总计

85

5

0

0

0

0

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1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2

0

2

7

3

0

1

2

6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收获了一定成果,但不可否认,仍存在若干亟待改进的不足之处:一是与群众的沟通反馈机制不够完善,群众对公开信息存在疑问时,缺乏便捷有效的反馈途径。二是政策解读深度不足,对于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以及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具体影响解读不够深入。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完善沟通反馈机制,加强互动交流。提供多样化的沟通反馈方式,如在线留言板、意见邮箱、咨询热线等,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看与回复。针对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疑问和反馈,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研究解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明确回应。

(二)加强政策解读深度,提升群众理解。在解读政策时,不仅要阐述政策条文,更要深入分析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以及对不同群体产生的具体影响。采用多种解读方式,如案例分析、图表展示等,使政策解读更加生动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