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

2024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条。

(二) 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塘河建设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政务公开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塘河建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例在平台建设中坚“应公开尽公开”,倡导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强公众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五) 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监督保障措施。围绕本单位相关职能要求,对依法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做到“谁审查谁负责”,督促全体人员明确落实责任,做好日常互相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内容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全体人员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了解度低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使全体人员全面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领导牵头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强化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真实、合法、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把握时间点,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