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瓯海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91普通动态信息73,其它政务公开1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障情况

本单位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对各科室公开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和合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教育领域最新动态。同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积极参加区级信息公开培训5次共7人次参加,组织开展中心内信息公开培训,共22人次参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有所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下一步,针对科室换岗人员加强培训,根据《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信息发文内容及规范发文格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创新。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推动政府信息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