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瓯海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本年度,我中心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其中政协人大答复函3条。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及时删除失效信息,对政策文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公众获取到最新、最有效的信息。同时,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同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5.监督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科级及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对重大的政务公开事项做好跟踪、督查等工作。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一名,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和协调调度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有所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下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创新。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推动政府信息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