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住建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瓯海”(http://www.ou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1号楼9-12层,电话:0577-88524236,电子邮箱:ohqz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便民服务,积极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紧扣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局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文件、工作动态和住建领域相关信息。2024年,我局处理行政许可316条,行政处罚4起,主动公开信息224条,其中通过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发布信息143条,被瓯海新闻、瓯海发布等区级媒体平台录用信息41条,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平台录用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住建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4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信函申请4件,网络申请32件。44件申请中,22件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8件无法提供,2件不再重复处理,2件逾期不补正,全部按期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各项标准要求,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惠民领域进行了专栏建设管理与信息维护,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要求,更新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事项,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做到监督保障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1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1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3

0

0

0

0

1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2

0

1

0

3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下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优化政策文件全流程公开;二是促进解读工作提质增效,规范化、多样化、精细化解读住建领域相关政策,针对群众关注热点和问题诉求,形成问题清单,做好相关的文件解读和热点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