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一、总体情况

瓯海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区司法局各项工作信息,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公布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部署,围绕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务动态、财务预决算、专项经费、三公经费、行政执法事项等多种信息及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多项司法行政和法治相关工作进行公开,并主动公布内部财务工作情况2023年瓯海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3年区司法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深化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职能科室,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认真配合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及时整改不规范内容,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瓯宝说法”为主渠道,第一时间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由专职人员汇总审核后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准确、公开、透明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瓯海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标上级要求及工作职责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途径创新度不够,公开的平台较少;如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足,内容丰富度及深度不够,群众对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下一步瓯海区司法局将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深入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政策,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