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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景山街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6:05 访问次数: 来源:景山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景山街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景山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监督,提高各项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 主动公开。2025年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97条,主要内容包括综合政务类信息、财政税收类信息、安全生产类信息、环境保护类信息、城市管理类信息等,严格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群众及时获取。

(2)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依法依规作出回复,办结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录入、发布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加强个人信息的全面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审核每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期更新网站内容,不断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积极协助瓯海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对公开栏目进行梳理、精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质瘦身”。

(5)监督保障。完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主动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困难、收到的投诉意见。工作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山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联系。地址:瓯海区景山街道荣新路51号。电话:0577-55886387。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7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科室间的信息共享有待深入。二是信息公开专业能力不够扎实,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与应用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街道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提升。一是建立街道内各科室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实信息公开的栏目内容。二是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经办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切实提高我街道信息公开业务办理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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