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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17:29 访问次数: 来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5362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各项规范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主动

经中心梳理和整编,2025年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总发布36条,包括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物资出售、人员招聘等各项事宜。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等节点的管理,对公开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动态更新,及时清理失效内容,优化信息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核,杜绝失泄密风险,从源头筑牢信息安全防线,确保信息安全可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整体部署,依托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信息,优化公众获取信息效率,增强信息覆盖面与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对照上级相关部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2025年政务信息工作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重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完善等。2026年,中心将持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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