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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住建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10:18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报告全面反映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信息。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1号楼9-12层,电话:0577-88524236,电子邮箱:ohqz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住建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民生关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保障群众在“住有所居”“住有安居”领域的知情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45条,其中通过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发布信息178条,被瓯海新闻、瓯海发布等区级媒体平台录用信息34条,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平台录用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受理、审查、答复程序,对咨询类、信访类诉求加强引导说明,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件,均已按期办结。其中当面申请11件,信函申请20件,网络申请34件。65件申请中,26件予以公开,18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7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6件其他处理。另涉及行政复议4件,行政起诉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做好信息公开事前审查工作,切实贯彻“未审查、不公开”原则。对已发布的信息由专人定期复审,及时清理、更新滞后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区政府网站住建板块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优化内容发布。加强“温州住建”政务新媒体运行,同步公开、双管齐下,增强传播实效。探索线下多场景宣贯惠民政策,拓宽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纳入局重点工作与考核,明确分工责任。常态化开展内部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建议,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2

0

0

0

0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1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60

2

0

0

0

0

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3

0

4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的深度与实用性有待增强,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住建领域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主动性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重点工作和项目进展信息的发布存在一定滞后。

针对以上问题,下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建筑质量安全、住房保障等民生关切领域,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强化主动及时公开,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重点民生工作进展、行业监管动态等信息的及时、主动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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