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乎吉阿拉·吐尔送于2022年8月17日为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提交了已于2018年9月29日注销的营业执照(温州市瓯海梧田阿不都小吃店),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性,其取得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温瓯综排许字【2022】第005123号)已被我局依法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温瓯综执撤决字[2025]第002号)于2026年1月16日直接送达当事人,现已注销。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