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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93303000025273163/2026-1010469596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布单位:瓯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成文日期: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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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第一批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16:31 访问次数: 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927号)等有关要求,经瓯海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过调查核实的瓯海区(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7-88277005。

附件.docx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