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科技创新与改革赋能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特制定本扶持办法。本政策立足瓯海区发展实际,旨在通过系统性扶持措施,优化我区都市休闲农业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培育乡村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文件制定政策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关于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实施方案》(浙委发〔2025〕1 号)、《瓯海区关于完善政策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温瓯政发〔2025〕120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体内容包括瓯海区农业产业政策奖补内容、奖补对象、申报条件等。
1.鼓励休闲农业发展,重点对民宿、农家乐、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等农旅融合产业予以奖补。
2.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通过对种业、种养业、渔业、农产品加工等多个农业产业领域实施奖补,推动瓯海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3.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加大农业有效投资扶持力度等多方面着手,通过推广先进设施设备、支持青年返乡入乡就业创业等方式,全面提升我区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
4.构建农业安全体系,通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构建严密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5.高质量发展林业产业,通过培育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林业企业展示展销、强化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手段,推动我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一问一答
1.新产业政策与旧产业政策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新政策对原有扶持领域进行了优化整合,缩减了部分非重点扶持方向,新增了对农创园、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农业领域有效投资等内容的扶持,并对部分延续政策的奖补标准进行了适应性调。
2.申报奖补政策需满足哪些要求?
具体政策的申报条件需参考后续发布的申报指南或咨询相关业务科室。所有项目类奖补资金的使用,须严格遵循《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温瓯农〔2024〕232号),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或挪作他用。
3.在满足申报要求后如何申报奖补?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可通过“惠企政策直通车”(https://reward.wenzhou.gov.cn/newforce_pc/#/home)查询具体申报通知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五、文件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6年3月25日起正式施行。为保障农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避免政策空窗期,本办法的奖补措施追溯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相关对象。
解读机关: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张鹏宇
联系电话:0577-88275508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