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304002527308T/2026-1010468893
  • 文件编号:温瓯人社发〔2026〕32 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C0HD13-2026-0002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单位: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6-05-06
  • 公开方式:
  • 有效性:有效
  • 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及反馈>
  • 文件下载: pdf下载>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关于进一步深化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6 16:56 访问次数: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企业:

为推进瓯海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2号)、《关于印发〈温州市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242号)、《瓯海区进一步构筑热带雨林式人才生态的七条举措》(瓯委人办〔2025〕3 号)等文件精神,就进一步深化我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工作,实行优胜劣汰,逐步建立覆盖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科技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新格局,力争每年新评定5家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持续培育优质高技能人才,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建设

1. 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开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组织专家成立考评组,开展具体的考评实施工作;区财政局保障经费落实。

2.设立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综合管理科),开展事务性工作。

三、申报条件

1.有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瓯江技能大奖”、省(市)首席技师、全国(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瓯越工匠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

2.有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3.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4.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5.有传承: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在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四、申报材料

1.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1份,详见附件1);

2.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瓯海区+领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以及单位扶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政策措施,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电子版文档。

五、评定流程

1.由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初审。

2.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3.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瓯海区+领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

六、考核评估

(一)考核对象

上年度考核合格(含)以上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上年度新评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温州市委托考核的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考核内容

年度内的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技术攻关研发、带徒传艺、技术交流等。

(三)组织实施

考核评估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采取工作室自评和专家组考评相结合方法进行评估。

1.工作室自评。各工作室根据考核评估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办公室。

2.实地考评。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成立考核评估组,对工作室进行实地检查,对照考核评估标准进行打分。

3.综合考评。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全区综合考核评估结果,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并按大师工作室总数最高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级。市委托评估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结果,由市相关部门确认。

工作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缺少正常开展工作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近1年未正常开展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评估工作。对考核不合格工作室予以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工作室,或者领办人已离开一线工作岗位,或者领办人调离工作室所在单位的均予以撤销。

七、支持政策

1.对新评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2万元奖励。

2.对区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优先推荐“省高技能领军人才”“省高技能青年人才”“浙江工匠”“瓯越英才”等评选活动。

八、附则说明

1.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原则上在本年度或上年度考核优秀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进行推荐;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参与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年度考核评估,其考核评估工作由上级部门另行通知明确。

2.已被评定为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再申报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温瓯人社〔2019〕33号)废止。

附件:1.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2.瓯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docx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