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瓯农〔2025〕247号,以下简称《清理结果》)。现将《清理结果》出台的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和《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5〕9号)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次清理范围包括:2024年12月31日前以区农业农村局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4件。
本次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5件,宣布失效2件。
除上述保留及修改后继续有效的文件外,2024年12月31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清理结果》将于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
三、适用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站所、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四、注意事项
本次清理中予以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时间以《清理结果》施行日期为准。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潘黎曼
联系电话:0577-86291209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