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瓯海区(2020)121号会议纪要精神,申请宅基地调入人贾海武,房屋位于瓯海区郭溪街道贾福村1号曹平3组团8号(老门牌郭溪镇曹平村),土地证号:温集用(2004)第3-18637号,房权证号:温房权证瓯海区字第011916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8.08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土地证权利人是贾双进,房权证权利人是贾海武。现就宅基地及房屋调剂情况,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街道城建办212室,联系电话:86112027。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9日